張貼日期: 2025-08-26 13:35:33 點閱:16
一、依據財團法人震災基金會114年8月15日賑基字第0001140226號函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為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就讀大專院校、高中職(五專前三年)、國中(小)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三、申請日期:自114年9月10日至114年10月10日止受理申請(郵戳為憑、逾期不受理)。
四、申請辦法及申請表件請參閱附件。
五、承辦人:余信貞 電話:02-891276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