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9-22 10:25:43 點閱:34
說明:
一、本社為鼓勵業務區域優秀在學學生,不因家庭清寒或變故而失學, 特訂定助學金實施辦法,冀望在本社助學下完成教育,成為國家、 社會有用之人才。
二、因本獎助學金核發名額有限,單一學校送出名額請以3名為限,資 格不符(學期總平均未達80分、體育成績未達80分)或證件不齊 者,恕不通知補件。
三、隨函檢附 1. 申請助學金合格學生名冊2.助學金申請書。申請表格 得自行影印或網站 http://chfc. scu.org.tw 下載。
四、收件日期上學期至10月31 日截止,敬請貴校惠予公佈及協助符 合條件之學生申請。
五、本社優秀清寒學生助學金辦法請參閱本社網站 (http://chfc. scu. org. tw) 。
六、本社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以社會服務為目的而蒐集申請人及其 家長之個人資料,作為本期助學金資格審核之用(即助學金申請書 所列項目資料及證明文件,如不願提供,本社將無法受理申請), 並依法處理、保存、刪除,當事人得行使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 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