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5-04 09:32:31 點閱:6
一、依據本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辦理。
二、115年度各校初選推薦特殊優良教師人員,經本府依規定召
開初選會議及評選會議,決議遴選中小學特殊優良教師(含校長)
計54名。
三、案內依本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第7點第2款規定,推薦
代表本縣參加教育部師鐸獎決審8名人員,如未獲師鐸獎者則
於本縣教師節表揚大會頒給本縣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獎勵。
四、為辦理115年度教師節表揚活動及編印專輯,表彰教育工作
者之貢獻,弘揚師道並樹立「經師、人師」典範,請轉知特殊
優良教師獲獎者於115年5月29日(星期五)前依各獎項將個人事
蹟全數以電子檔上傳至https://reurl.cc/DxxnRN,文字檔請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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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5年度特殊優良教師-○○學校○○○老師,以利彙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