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專區 / 張貼者 特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6-04 10:25:11 點閱:22
一、依據本縣115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。
二、鑑定時程表及試場相關資訊詳如附加檔案。
三、本案聯絡人:資優中心洪老師,04-7273173#406。
四、相關注意事項可參閱以下公告:簡章公告
五、本公告出處網址:請點此
六、複選鑑定通過應符合下列標準:數學性向及自然性向測驗結果均需達百分等級93或平均數正1.5個標準差以上,且任一項需達百分等級97或平均數正2個標準差以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