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送「AI公務人才認定指引」人事推動實務問答集(含問答圖卡)1份,請查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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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人事主任
張貼日期: 2026-06-18 08:44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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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、 |
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下稱人事總處)115年6月9日總處培字第11530266772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
數位發展部及人事總處為協助各機關(構)推動AI人才培育及認證,爰參考國際公部門職能框架,並結合我國「AI產業人才認定指引」之分類邏輯,編製旨揭指引(本府115年6月16日府人考字第1150228422號函諒達),現人事總處為利各機關推動相關措施,爰製作旨揭問答集供參考運用。 |
| 三、 |
為協助各機關積極運用多元人事措施提升公務人員AI知能,爰重申相關措施,請加強宣導及落實辦理: |
| (一) |
協助同仁完成AI知能相關訓練時數:人事總處業將「AI知能課程學習時數達成率」納入115年度人事業務績效考核,請各機關同仁完成3小時基礎及3小時進階,共6小時AI知能相關課程。 |
| (二) |
費用補助及獎勵:本府前以114年8月11日府人考字第1140318492號函請各機關鼓勵同仁參與AI知能訓練(所需經費由各機關依預算情形衡酌核給),並就推動AI落地運用著有績效者予以多元獎勵。 |
| (三) |
將AI知能納入陞任評分標準:行政院前以114年12月22日院授人培字第11430287251號函修正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」,各機關可依擬任職務特性或業務需要,將AI知能及考取相關證照納入陞任評分標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