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7-01 15:14:20 點閱:9
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5年6月25
日 總處給字第1154001207號函辦理。
二、該方案辦理期間自115年7月1日起至118年6月30日止,為期
3年,相關規定如下:
(一)適用對象:全國各級政府機關、公私立學校暨公營事業
機構現職員工(含聘僱人員、約用人員及技工、工友、駐
衛警)、退休人員及上開人員之眷屬(眷屬至少應包含配
偶、父母及子女)。
(二)投保項目:旅行保障保險、旅行綜合保險、駕駛人責任
保險、海外旅行不便保險、登山綜合保險、海外租車交
通事故補償保險及海外急難救助服務等項目,最低保險
金額為新臺幣(以下同)200萬元(未滿15足歲者最高為
69萬元),最高投保年齡為85歲。
三、有關該方案宣傳DM、要保書(個人暨家庭型)、保險費
(信用卡)自動扣繳付款授權書及Q&A等資料,業已公告於
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dgpa.gov.tw/)最新
消息區、公務福利e化平台、給與福利處「福利文康」區及
富邦產險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網站(https://www.fubon.
com/insurance/b2b2c/hwc/index.html);如需進一步暸
解相關內容,洽詢電話:0809-019-888。
四、該方案由富邦產險公司賡續辦理,為維護原已申辦旅遊平
安卡之公教員工權益,該公司將另行寄發通知信告知既有
會員方案內容,併予敘明。
五、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