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6-08-18 16:31:20 點閱:29
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--115學年度國中助學金申請辦法
申請對象: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;申請學生需品行端正且因單親或失親、家庭突發變故、家境清寒,致求學過程有所阻礙,得申請本項工讀助學金。
限台中市、南投縣市、彰化縣市之學校。
本學年工讀時數須滿40小時,需在校內完成服務時數並由學校規範服務範圍及內彙整記錄(於校外進行志工服務皆不能計算)。
※申請文件:
(一) 本會申請書(需蓋關防及學校職章)
(二) 在學證明書。
(三) 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。(若為新生,因無成績單請附在學證明)
(四) 中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文件。
(五) 成績單影本
※校內收件截止日:115/9/18放學前
※欲申請的同學,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,到教務處註冊組
學年度結束後,由學校承辦人員將記錄表、心得報告於116年6月底前寄回本會存查,逾期或未交者(以郵戳為憑) ,隔年將取消申請資格一年。
每校限一名。(超過申請人數依前一學年成績及獎懲記錄篩選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