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註冊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8-31 07:46:32 點閱:11
一、申請期間:自開學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,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予受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凡設籍新竹縣六個月以上,在國內公私立中等 以上學校就讀之家境清寒學生,且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助學金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