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40001088號函(副本)辦理。二、旨揭簡章公告於特色招生專業群科甄選入學宣導網(網址:前往網址)及彰化縣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(網址:前往網址)。三、請貴校向學生及家長妥善宣導、積極溝通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