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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「113學年度國中助學金」申請辦法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註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4-09-08 21:05:26 點閱: 379 (257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  1. 申請資格:(1)因單親或失親、家庭突發變 故、家境清寒之學生。
  2. 評選通過後,本學年志工服務時數須滿 40 小時。
  3. 申請學生必須品行端正。
  4. 推薦名額:每校一名。
  5. 申請期限:校內9月20日截止。
  6. 申請資料:(1)工讀助學金申請表 (2)成績單影本(3 )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書 (4)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(5)評選通過者請於 114 年 6 月底前須繳交「工讀時數表、心得報告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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