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: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「助學金」申請辦法,請符合資格者提出申請

類別:一般公告 張貼者:註冊組長

張貼日期: 2024-09-08 21:20:49 點閱: 410 (258.txt) (副檔名:txt,另開新視窗)


  1. 申請資格:
  2. 國內因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,就讀大專校院、高中職(五專前三年)、國中(小)之在學子女,且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,確有就學困難者。

    2.申請方式:

    (1)凡合於前述申請資格之受災家庭在學子女,填具申請表乙份(一人填一表);由學校彙總後連同下列文件寄交本會。

    • (2)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係為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乙份。
    • (3)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;非低收入戶但家境清寒貧苦者得檢具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出具已列
    • 入政府中低收入兒少扶助之證明。
    • (4)戶口名簿影本乙份。
    • (5)在學證明乙份。
    • (6)印領清冊。
    • (7)切結書。
    • 3.申請期限:校內申請10月4日截止(逾期申請不予受理)

附件下載